学校实施“ 卓越计划”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1-07-04 浏览次数: 9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教〔201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

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校属各部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国家振兴工程教育进行的一次重大探索,对提高工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更好地适应上海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卓越计划”,探索卓越一线工程师人才培养的新途径,引领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整体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主动适应行业与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加速实现建设行业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建立与完善具有我校自身特色的卓越一线工程师人才培养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妥推进的原则,分前期准备(2010-2011)、启动实施(2011-2015)、总结推广(2015-2020)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卓越计划”,最终实现全校工科类专业“卓越计划”实施的全覆盖,努力把我校打造成为培养卓越一线工程师的摇篮。

三、工作思路

把实施“卓越计划”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点教育教学改革工程,更新工程教育理念,以我校多年积淀的办学经验、办学特色和优势为基础,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通过与行业和企业的密切深度合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以课程体系改革为核心,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工程教育新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创新能力强的卓越一线工程师应用型人才。

1.“卓越计划”实施专业的遴选。学校采取“学院自主申报,学校择优指定”的方式,遴选“卓越计划”实施专业。已获批准的专业学位硕士学科也是实施专业。申报的实施专业应符合“卓越计划”实施领域,应是校内的优势专业,在服务面向相同的同类型高校中具有竞争优势,并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满足“卓越计划”要求的教师队伍和其他用于实践教学的教育教学资源。由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卓越计划”论证报告,拟定本学院实施方案,经过学校“卓越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实施领导小组批准加入“卓越计划”,并酌情申报国家级实施专业

2.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各专业要按照国家“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和办学优势与特色,注重对工程素质、职业道德、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工程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制定本专业切合实际的培养标准,确定卓越一线工程师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体系,并细化为知识能力大纲,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教学环节,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大力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形式。依据专业卓越计划培养标准,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创新课程体系设置方式,与企业联合开发课程和实践环节,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衔接。针对行业与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强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真刀实枪”做好毕业设计。

4.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对进入“卓越计划”的专业实施以“3+1为主要形式的培养模式,分别确定校内培养方案和企业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学科实施以“1+1.5模式。企业培养方案要突出工程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计划(课程或环节)、实施企业、工程实践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企业培养方案要细化到每一周的学习安排。企业学习包含在企业完成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也包含在企业由企业工程师授课的课程。

学校和各学院要探索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整合学科、科研、教学与产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优秀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以具体实施专业为主体,确定一批高水平企业作为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联合培养单位。校企双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共同设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加强工程实践的环节等。确保校企联合培养各项目标得到具体落实。

5.以建设工程教育教师团队为抓手,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卓越计划”的实施学院,要切实加强“卓越计划”专业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革教师职务聘任、进修和考核制度,围绕各个“卓越计划”实施专业,做好实施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遴选、聘任和考核,构建一支具有双师型素质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达到“卓越计划”规定要求,保证“卓越计划”顺利实施。加强课程群工程教学团队建设,提高实施专业师资队伍的整体工程素质和工程教育教学水平。

6.要推进卓越计划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学校教务处、国际交流处、研究生办公室、各学院和广大教师要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工程教育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高水平的教育资源,努力推进我校与其他国内外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扩大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的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四、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成立学校、学院两级领导机构,统筹负责“卓越计划”的实施工作,完成校内外各单位的工作协调和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学校成立“卓越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资产处、高教研究所、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审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供政策、人力、财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学校成立“卓越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处、高教研究所、专业学院、企业及行业等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审定“卓越计划” 培养方案和实施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和措施,对实验实训等给予指导,推进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和与企业的产学结合。

实施专业所在学院设立相应的实施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主要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监督培养方案的实施,监控各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改革,研究工程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以保证“卓越计划”各项工作在学院层面顺利开展。

实施专业与企业共建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改革方案、专业培养方案,指导课程体系改革和培养模式改革,遴选专任和企业兼职教师,推进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和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落实企业培养计划实施。

2.制度保障。不断推进教学管理模式创新,在学分制框架下,认真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更加适合学生个性化成长的环境,更加适合“卓越计划”实施运行和管理的新机制,保障“卓越计划”实施目标的实现。

3.师资保障。学校要积极探索改革工科教师的评聘与考核制度,对工科教师的评聘与考核从侧重评价理论研究和发表论文,转向更加侧重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要制定鼓励和倾斜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选送“卓越计划”实施专业教师不定期到企业工作1年左右时间,提高教师的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要优先引进和聘任有一定工程经历的教师,并积极从企业聘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4.经费保障。学校财务处、教务处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统筹 “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向“卓越计划”实施专业倾斜,并在外聘教师、教师工程实践素养提高、教改立项以及实施工作运行等方面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卓越计划”实施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确保“卓越计划”相关的各项教学改革深入开展和学生实习或实践需要。

5.条件保障。对于“卓越计划”实施专业,在教学资源上享有一定的特殊配置:根据“卓越计划”培养目标,进一步加强实践条件建设,改善专业实验室的条件,完善工程实践教学平台;统筹安排实验室开放工作,进一步扩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卓越计划”实施专业学生参加校内实验或实践提供场所保证;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在申报各种课外实践活动、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时可优先考虑等。

6.质量保障。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各项工作纳入质量保证体系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设,加强教学过程评价,注重学生在企业学习及表现,通过实时、动态和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分析评价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培养过程出现的问题,保障“卓越计划”实施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和培养方案的落实,确保“卓越计划”各项目标高质量实现。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