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0 浏览次数: 30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第二十三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以下简称“科创杯”奖)即将启动。“科创杯”奖是由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资助,上海发明协会主办。

本届“科创杯”奖的宗旨是:通过“双创”,激发、鼓励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和科研实践能力;将学生发明创新的科技成果实现创新、创业或通过创业孵化器进行转化,实现高校学生‘破茧成蝶’的蓝海之梦。本届“科创杯”奖设“发明创新项目”奖与“发明创新创业”奖。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推荐、申报范围

1)在读高校学生:

凡是本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在科研、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均属推荐范围。

2)已毕业高校学生(只能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

凡在2012年至2016年全国各地高校毕业,具有发明创新成果和创新创业意愿的青年(包括企业技术人员、科技工作者、有志创业者或正处于创业初期阶段的青年),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

2、推荐、申报条件

1)在读学生被推荐申报的发明创新科技项目必须具备三个特性:

①新颖性: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创新的特点;

②先进性: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③实用性:项目具有实用价值和潜在应用的市场前景,有实施转化的可能性。

2)凡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项目,须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要求目标明确,有市场调研,盈利模式清晰,阐述有条理)。

3、推荐、申报程序

1)在读学生由参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处或研究生院、团委等组织对本单位学生申报的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进行选拔与初审,择优向上海发明协会推荐。

2)已毕业高校学生直接向上海发明协会申报。

二、推荐材料

1、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在读学生申报项目必须填报《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推荐表》。申报项目有创业意向,需同时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并附创业计划书。

2)已毕业高校学生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项目,必须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并附创业计划书。

3)凡多人参加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在上报推荐材料时应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4)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验收文件、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及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附图和照片等材料的复印件。

2、推荐材料的报送

1)在读高校学生:

推荐表与附件材料的合订本1套(推荐表见附件或到上海发明网下载)。

2)已毕业高校学生:

申报表、创业计划书与附件材料的合订本1套,直接送上海发明协会,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zhuanli20106@163.com邮箱。

三、奖项与服务

1、奖项设置:

1)发明创新奖(设一、二、三等);

2)发明创新创业奖;

3)优秀组织者奖。

2获发明创新奖的项目授予奖牌、证书。本会将在上海发明网推介,积极做好宣传、转化等服务工作。

3、凡申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即可入驻创业苗圃,实践创业梦想,无须注册公司,可享受3-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基本办公设施,以及创业培训和辅导等预孵化服务,并有机会获得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资金资助,项目实际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的支持。

4、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授予奖、证书。项目实施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市创业中心分基金的天使基金投入,并享受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免费财务代理记账、财税扶持、创业导师指导、知识产权托管、专业咨询服务等创业孵化支撑条件。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请各学院负责科技创新的老师整理好本学院的申报书等材料统一上报。即日起开始受理本奖项的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送交方式:

1)电子版:统一Email发送至sitcx200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科创杯申请”和申请人姓名,提交成功的标志是邮件回复中的校内申请号(人工处理,一天一次);

2)纸质版:工程创新学院(工程训练一馆)302室(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双休日休息)。

3、联系人:工程创新学院 吴洪

4、联系电话:60877284

五、其它事项

1、本奖项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2、在专家评审时,将根据需要安排答辩。

附件1 “科创杯”奖推荐表(创新项目奖).docx

附件2 “科创杯”奖推荐表(创业项目奖).docx

附件3 汇总表.xlsx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大学生三创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