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辰竹杯”第五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内选拔赛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2 浏览次数: 647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定于2019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最顶级的赛事之一,根据大赛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即日起组织举行“辰竹杯”第五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高校将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团队到红色地区或参赛团队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国际赛道

大赛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择优遴选推荐项目。相关部门或学院可以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请在报名系统开放时(325日至520日)期间内报名

2.校内“选拔赛”(5月底前)。学校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选、举行校内“选拔赛”、红旅活动、优秀项目集中路演培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上海市级复赛。

3.颁奖。学校12月进行校内“选拔赛”颁奖表彰活动。

七、评审规则、参赛手册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参考全国赛具体内容,学校将按照全国赛标准进行评审。

八、“选拔赛”奖励

1、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颁发选拔赛荣誉证书,择优推荐入围上海市级复赛。

2、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颁发项目荣誉证书。

3、获奖本科生团队前五名成员均可以申请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4、报名参赛项目将作为2019年大创项目立项,并为优秀项目提供专家指导。

5、上海赛金奖项目及全国赛获奖项目的指导老师学校将颁发荣誉称号与奖励。

6、校内选拔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九、选拔赛联系方式

工程创新学院  吴洪 高金刚

联系电话:021-60877284

电子邮箱: 1492085183@qq.com

地址:工训一馆302办公室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届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毕业生和校友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各学院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教务处 

                   工程创新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