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及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立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2 浏览次数: 224

各学院(部):

为提升双创教育课程质量,整合创新创业实践资源,打造基于学科技能竞赛,尤其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有影响力赛事的双创教育一流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校决定启动校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新创业示范课程

1)建设目标

创新创业示范课程是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综合能力为目标,融合学科相关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双创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校级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示范课程。

2)建设内容

详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

3)结项要求(-必备,-2)

. 提供证明创新创业教育已全面融入课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视频实录(不少于2学时)

. 编写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

③. 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讲义一部;

④. 公开发表一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研论文;

⑤. 获批市级课程建设立项或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⑥. 组织并指导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目录内赛事(见附件2),并至少取得一个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4)激励条件

获批校级立项的示范课程给予建设经费2万元 ;

通过校级结项认定的课程,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国家级一流课程。获得市级、国家级一流课程的课程,按照相关奖励办法执行奖励。

5)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两年,工程创新学院组织进展检查(含中期汇报)和结项认定。

二、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具有固定的校内场地,面积不少于50m2,可供学生开展日常的创新创业活动;有稳定的学生社团,以校团委注册为准;基地管理规范,保障措施得力,影响力较强,具有服务校内及区域内创新创业实践工作的资源条件。

2)有固定的指导教师队伍(不少于3人),且校内立项负责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目录内赛事(见附件2)不少于三轮,有与所负责赛事相关的必修课程作为依托,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将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与课程体系融合设计,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活动。

2)建设内容

详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3

3)结项要求(-必备,-2)

. 每年指导不少于2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数量和质量上每年有15%的成长;

. 提供证明学科技能竞赛项目融入实践课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实验项目指导书及实验项目卡、教学视频实录(不少于2学时)

③. 公开发表一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研论文;

④. 每年定期举办一场创新创业成果展示,规模不少于200人,提供新闻稿;

⑤. 依托实践课程获批市级及以上课程建设立项;

⑥. 团队教师或学校获所负责的学科竞赛赛事市级及以上优秀组织奖。

4)激励条件

获批校级立项的示范基地给予建设经费2万元 ;

通过校级结项认定的基地,优先承办各类学科技能竞赛,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的校赛中给予一定优先推荐名额。

5)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两年,工程创新学院组织进展检查(含中期汇报)和结项认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校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负责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

2. 申报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负责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3);

3.学院负责对申报示范课程和实践示范基地进行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示范课程和实践示范基地各限1项;

5.工程创新学院组织答辩评审,择优立项,并在立项后组织过程检查、中期考核和结项评审。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612日下班之前报送附件1和附件3的纸质签字盖章版一式3份至工程创新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工训一馆302高老师),电子稿发送OA邮箱或gaojg@sit.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60877284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2. 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目录.docx

附件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

工程创新学院

2023年6月2日